轉口貿易怎么報關入境?
| 更新時間 2024-11-20 17:33:49 價格 28元 / 件 中國轉口貿易 第三國中轉貿易 中轉貿易 轉口交易 免稅進出境交易 免稅過境再出境 聯系電話 15818752481 聯系手機 13028866099 聯系人 桑小姐 立即詢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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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口貿易對中間商所在國而言,一般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①自然條件,即中轉國的港口必須是深水港、吞吐能力強,地理位置優越,處于各國之間的交通要沖或國際主航線上;
②人為條件:要求中轉國對中轉地采取特殊的關稅優惠政策和貿易政策,如自由港、自由貿易區等,使中轉費用不致過高。同時,要求該地的基礎設施、交通、金融和信息等服務系統發達且完備,以利于轉口貿易的進行。
加工轉口貿易
指貨物通關輸入到中轉國,經加工增值后再輸往進口國的貿易方式。貨物經過某種程度的加工,使加工后的貨物與原來未經加工的貨物在形態、性質、結構或效用上發生某些變化。這種貿易方式不僅可以獲得轉口利潤,還可獲加工利潤。加工轉口貿易要求中轉地有大量的勞動力,工資水平較低,基礎設施較好,并有保稅倉庫或保稅區等,這樣才能使商品加工成本低,具有國際競爭力。加工轉口貿易可以對整批貨物進行加工、裝配等;也可以是從國外采購某些零部件,與原有的設備配套裝配成大型設備出口。
單據處理貿易
是指出口商通過中間商與進口商發生買賣關系,而后將貨物直接從出口國運往進口國的貿易方式。在這種情況下,貨物并未在第三國通關進出口,而中間商亦僅涉及交易單據的處理。這種單據處理貿易方式實際上是貨物所有權的再出口。再出口貿易方式在轉口貿易發展的初期較多發生。人們由于經驗、通訊設備等的缺少,轉口貿易就通過兩交貨物的進出口來完成。隨著轉口貿易的發展,單據處理貿易的方式逐漸發展起來,這種方式可以避免貨物在第三國通關進出口的繁雜手續,節省運費、保險費和手續費等費用,減少風險,還可縮短交貨時間,有利于進口商抓住貨物銷售良機,從而實現較大的利潤。因而單據處理貿易方式逐漸取代再出口貿易方式,成為當今轉口貿易的主要方式。
轉口貿易根據貨物是否在中轉地加工,可分為純粹轉口貿易和加工轉口貿易兩種。
純粹轉口貿易
所謂純粹轉口貿易系指中轉的第三國的中間商對進口的貨物未經加工再出口。當然,中間商可以將進口貨物在當地保稅倉庫進行分級、混裝、加包裝、貼標簽等。這些活動并未改變原進口貨物的形態、性質,結構或效用等,所以不屬于加工的范圍。
轉口貿易的形式多樣,根據貨物流通渠道的不同,可分為再出口貿易和單據處理貿易方式兩種:
轉口貿易和過境貿易的區別,在于商品的所有權在轉口貿易中先從生產國出口者那里轉到第三國(或地區)商人手中,再轉到*終消費該商品的進口國商人手中。而在過境貿易中,商品所有權無需向第三國商人轉移。
和過境貿易的區別
過境貿易:別國出口貨物通過本國國境,未經加工改制,在基本保持原狀條件下運往另一國的貿易活動。包括直接過境貿易和間接過境貿易。比如內陸國與不相鄰的國家之間的商品交易,就必須通過第三國國境,對第三國海關來說,就會把這類貿易歸入過境貿易。不過如果這類貿易是通過航空運輸飛越第三國領空的話,第三國海關不會把它列入過境貿易。過境貿易有兩種類型,一種稱之為直接過境貿易,即外國貨物到達本國口岸后,在海關直接監管下,通過國內運輸線從其它口岸離境,有時直接過境甚至不需卸貨和轉換運輸工具,承辦過境的國家一般要收取一定的費用。另一種稱為間接過境貿易,即指外國貨物到達本國口岸后先存入海關保稅倉庫,未經加工改制,又從海關保稅倉庫提出,運出國境的活動。
轉口貿易的發生,主要是有些國家(或地區)由于地理的、歷史的、政治的或經濟的因素,其所處的位置適合于作為貨物的銷售中心。這些國家(或地區)輸入大量貨物,除了部分供本國或本地區消費外,又再出口到鄰近國家和地區。如新加坡、香港、倫敦、鹿特丹等,都是國際**的中轉地,擁有數量很大的轉口貿易。它們通過轉口貿易除了可以得到可觀的轉口利潤和倉儲、運輸、裝卸、稅收等收入外,同時也推動了當地金融、交通、電訊等行業的發展。
先支后收轉口貿易項下的進口付匯,進口單位必須在付匯前持相應的進出口合同、轉口貿易經營權的證書、對該業務的詳細說明(必須列明預計收匯日期)、銀行匯款憑證、備案表、進口核銷單、外匯局售匯通知單,經外匯局進行真實性審核后,在售匯通知單上加蓋業務公章,銀行憑證售匯通知單及有關單證辦理付匯。核銷時憑出口所得的結匯水單/收賬通知辦理。出口所得的金額必須大于進口付匯的金額。
先收后支項下轉口貿易的進口付匯,憑相應進出口合同、轉口貿易經營權證書、對該業務的詳細說明、備案表、進口核銷單、商業票據、收匯結匯水單或收賬通知購匯支付或直接到銀行辦理對境外支付。核銷時憑事先收取的結匯水單/收賬通知辦理核銷。
再出口貿易
再出口(Re-export)又稱復出口。凡外國商品進口后未經加工又輸到外國,都屬于再出口。在歐洲和拉丁美洲一些國家,凡外國商品運進本國海關倉庫,未經加工,又從海關倉庫運往國外的,均列為再出口。在英國和美國,除上述情況外,還包括外國商品已經進入本國市場,只要未經加工,又運往國外的,即“本國化了的商品”,也列為再出口。至于外國進口商品加工后又運往國外,或用外國進口原料制成另一種產品再運往國外,以及“暫時貿易”再運往國外的,都不列作再出口。再出口的商品都不列入對外貿易進出口商品的統計數字,而單獨作統計。[1]
間接貿易對中轉國來說就是轉口貿易。交易的貨物可以由出口國運往第三國,在第三國不經過加工(改換包裝、分類、挑選、整理等不作為加工論)再銷往消費國;也可以不通過第三國而直接由生產國運往消費國,但生產國與消費國之間并不發生交易關系,而是由中轉國分別同生產國和消費國發生交易。轉口貿易有貨物集散地、倉庫、堆棧之意,它屬于再出口貿易和過境貿易中間接過境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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